尊敬的企业数据网虚拟主机用户:
您好!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。
企业数据网从2008年5月15日起,开始关闭未进行备案的网站,请您根据自己网站性质,务必在2008年5月15日之前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
性ICP备案手续,如果逾期未办理,由此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非经营性网站:
我公司为各地主机用户免费代办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,办理流程如下:
1、访问http://www.qyidc.com,输入您的会员帐号和密码,登录到会员区;
2、服务管理-->双线虚拟主机管理-->主机名-->主机备案,填写备案信息(备案信息请真实无误的填写,否则无法通过备案)-->提交
经营性网站:
请您直接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ICP经营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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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4.24